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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05-15

各系部: 根据宁夏教育厅(宁教学办〔2007〕45号)文件的精神,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拟第二批资助我区家庭困难学生。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本次资助对象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厅给我校分配名额为4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中等教育阶段每生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3000元。各系部在贫困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和提供的相关证明,审查确定申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的学生,并填写《资助计划申请表》和《承诺书》,交校学生处审核,经自治区教育厅初审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后予以实施。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调查了解核实,确保使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对弄虚作假造成工作失误者,学校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系部请将学生(姓名、性别、民族、班级、经济情况、家庭住址)名单汇总后制成电子文档和学生的申报材料于5月17日报校学生管理科。不得延误。 附件:各系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下载中心下载浏览)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