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教育新生照片采集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区各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8〕6号)和《关于开放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紧急通知》(电大招[2008]7号)精神,从2008年秋季起,开放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备案,电子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证件名称、民族等基本信息以及新生电子照片。为做好这项工作,区电大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方式 新生注册基本信息与电子照片采用分别采集、分别上报、统一注册的方式进行。新生注册基本信息仍通过电子公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报区电大,新生电子照片由各教学点通过联系当地数码照相馆按照相关要求统一采集或由学生本人到照相馆按相关要求拍摄好后交各教学点。各教学点以数据包或压缩光盘的形式报区电大。 二、相关要求 电子照片要求为彩色图像、背景为蓝色、被拍摄人着白色或浅色系衣服、宽x高为150x210、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0K,并按照1人1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图像文件采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无身份证的学生,采用军官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命名),图像文件格式为“jpg”。 教学点需在离线系统中上传学生电子照片。学生电子照片上传后,系统将自动核对更改电子照片文件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jpg),并将电子照片存储到指定文件夹(c:/Program Files/招生报名离线系统/学生电子照)。 教学点应按照要求,在审核期间(具体时间请查看《关于开放教育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宁电大发[2008]20号文)将采集的新生电子照片打包同审核名册一并上报区电大(注:打包上传的是c:/ Program Files/招生报名离线系统/ 学生电子照目录下的“学生电子照”这个文件夹)。 三、工作流程图 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加强对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点给予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并结合本教学点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电大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立嵘、王丽娟 联系电话:(0951)5044924、8677296 传 真:(0951)5015192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