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户口在区内外的我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其它类考生户口要求按照《宁夏普通高等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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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礼貌修养、处理分析问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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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中职学历,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录取:
1、社会青年中具有突出专业技能或特长,并能出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2、有志于农牧类专业深造学习,且家庭为种植或养殖专业户,对当地经济具有示范作用,所在乡镇出具推荐材料的考生。
3、企业职工参加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奖者,获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参加地(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者)的考生。
5、应届中职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专业技能课突出,学校出具推荐材料者。
6、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生物、农、林、牧类专业学业水平考试达到C等,其中生物科目须达到B等者。
以上情况,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1.报名程序:已参加全国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持高考报名号,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填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考生集中的学校,可联系学校招办统一上门办理报名手续。申请免笔试考生需提交本人书面《推荐免笔试申请》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签定《考生诚信承诺书》。
参加文化基础课考试生和推荐免笔试生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自主招生总计划数5:5的比例确定。如推荐免笔试考生总数超出比例,则全部进行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比例可根据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考生一旦被我院录取,将不能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生活、毕业证书以及就业推荐等方面享有国家规定的高职大学生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951-2135023 13895493233 13709579613
E-MAIL :wanglr@nxtv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