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30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应届毕业生数的3%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院系评审。院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在班级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毕业生和教师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院系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结果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复审。

3.学校复审。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评选结果进行复审,经审核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毕业时各院系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材料报送

1.各院系于2025年5月12日前报送评选材料,包括《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各院系加盖公章的无异议公示一份,加盖公章的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一份,以及典型事迹材料一份。

2.所有优秀毕业生均须撰写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800字左右,按照学校公文格式排版,事迹材料末尾需注明推荐人、审核人姓名(手写),并加盖院系公章。

3.各院系推荐报送2-3名优秀毕业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荣誉奖励(获奖全称),重要突出事迹(含典型事例),毕业感言等。同时,提供2张不同场景生活照,角度合适、像素不低于2M,若有在工作岗位照片最佳,学生工作部将择优选入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选编中。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毕业生代表。

2.各院系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特别是审查学生的必修课、公选课成绩合格与否,且确保评选的学生能够获得本专业毕业所规定的学分,以及已缴纳全部学费,若经审查学生不符合毕业资格,将取消评选,不替换或递补名额。

3.各学院需结合实际,做好优秀毕业生事迹宣传,营造向先进学习的积极氛围,建设优良校风学风。

联系人:张忠义 电话:0951-2135059

附件:1.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名额分配表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5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