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文件精神以及2026年自治区高职学生学费减免政策,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标准
每生每年4200元,即每生每学期2100元。
二、减免对象
资助对象包括所有在籍高职学生,但不包括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各年级军士生,一共分为两类:
1.宁夏籍的脱贫家庭高职学生、宁夏籍的防止返贫致贫家庭高职学生;
2.宁夏籍的农林专业高职学生(生命科技学院,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专业)。
如果申请学生同时符合脱贫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和农林专业条件,优先申请农林专业减免学费,但不能重复申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含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学生。
三、评审方式与评定要求
1.评审方式
对宁夏籍脱贫家庭高职学生、宁夏籍防止返贫致贫家庭高职学生、宁夏籍农林专业高职学生,学费减免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学生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
宁夏籍脱贫家庭高职学生和宁夏籍防止返贫致贫家庭高职学生,需另附A4打印符合申请条件的“我的宁夏”APP“防返贫监测”截图。截图中要有户信息、学生本人信息(在“家庭成员信息”中),并符合脱贫家庭及防止返贫致贫家庭认定条件。无截图不予申请。
学院填写《2026-2027学年高职学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表中“资助名称”分别按“原建档立卡减免学费”、“农林专业减免学费”填写。
2.评定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文件精神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审核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按照《减免学费公示名单(模板)》(见附件3),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周末)。
3.材料报送
请于11月2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3,并报送电子版材料:附件2,发送至nxtczzzx@163.com,文件名“学院名称+学费减免汇总表”。
附件:1.《宁夏职业技术大学高职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2026-2027学年高职学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
3.《减免学费公示名单(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