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村“两委”负责人学历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函〔2021〕190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原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村两委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减免学费情况,经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复核,共有1993名学生符合减免学费申请条件,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83人(春季学期删除3人),农林专业学生1008人(春季学期增补10人,删除5人),非农林专业村两委学生102人,减免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期2100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4月3日-4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0951-2135059,地点:学生管理服务科办公室(1B09办公室)。
附件: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拟减免学费名单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减免学费变更名单
学生工作部学生科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