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24〕53号)的要求,我校拟对2023年度2018-2020届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4月26日-5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0951-2135059,地点:学生管理服务科办公室(1B09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8-2020届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服务科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