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是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助学金、发放困难补助等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教学〔2019〕135号)、《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认定标准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一)政策宣传
召开班会,向学生传达认定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学生知晓政策。
(二)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含往年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首次申请学生)如有意向申请认定,均需按照认定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学工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中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后自动生成并打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没有提交认定申请视同为学生主动放弃认定资格。
(三)班级(专业)评议
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成员名单须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见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本人申请,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生活及日常消费行为等,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做好《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见附件4),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及等级,并以适当方式在班级(专业)范围内通报。
(四)院系审核
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审核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尊重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意见》(见附件5)、《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见附件6)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批
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将本院系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院系组织学生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学工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中进行网上申报、审核。两种申报数据要做到一致、准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最终确定认定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下沉工作重心,细致掌握学生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透明和规范。对于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院系应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家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情况核实,定期了解其在校生活及消费情况,建立认定结果动态调整机制。
(三)凡在全国资助系统库里的各种类型学生,除自愿放弃者,均需进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全国资助系统库里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如果没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带班辅导员了解具体原因,按照《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信息填报模板》(见附件7),填写《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信息-导入模板》(见附件8)。
(四)各院系应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恪守诚信,如实填报认定申请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时间:2024年9月27日(周五)16:00前
(二)纸质材料:附件2、5,交至学生管理服务科(电话0951-2135059,行政楼1B09室);电子材料:附件6、8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nxtczzzx@163.com。
附件: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XXX院系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公示表
4、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
5、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意见
6、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
7、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信息填报模板
8、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信息-导入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