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4〕1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评审程序,认真进行评审,各院系评审后要在本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周末)。
2.各院系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2。
3.各院系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秋、春季两学期发放,本学期按一档2200元、二档1650元、三档1100元三个档次发放。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一分配各院系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和基准名额(各院系总金额=基准名额×1650元),各档次的资助人数,可以依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并结合各院系实际情况而定。
4.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占用各院系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650元。
5.如果学生手册中《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与本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2024年10月18日16:00前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系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见附件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交至学生管理服务科(电话0951-2135059,行政楼1B09室)。
其中,附件3由学生在学工系统上网络申请、经院系审批后自行打印,辅导员、院系签字盖章汇总,一人一份;附件4待院系审核结束后,可在学工系统中自动生成,需院系签章;附件5报送纸质材料时,只打印绿色字段,需盖院系章。
(2)电子材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发送至nxtczzzx@163.com,文件名“院系名称+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各院系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下午16:00,申请学生应在院系评审、公示前于学工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学院完成审核,逾期视同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
(3)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全日制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参见《关于统计上报2024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http://xsc.nxtc.edu.cn/info/1053/9649.htm)。截至院系报送时间(10月15日),符合条件的已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如未报送信息,视同为主动放弃本学期申请资格。
附件: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系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
5.《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