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
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黑恶势力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
亮点五: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对相关涉案人员财产的调查、追缴、没收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
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视频来源:公安部刑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