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表示:宁夏中等职业教育采取注册入学、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录取方法。同时,宁夏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将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
《改革方案》表示,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将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学籍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学籍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每年中考成绩公布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按学生填报的志愿集中录取,并将逐年扩大高职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2014年达到25%,2017年达到40%,2020年达到50%。
除此以外,《改革方案》提出,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逐步形成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在高职考试招生的内容里,《改革方案》要求,要建立和完善多样化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方式。建立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办法,对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增加技能考查;实施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独自主考试招生办法;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对于获得全国、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以及获得县级劳模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予以免试录取。
5月15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将选择1至2个社会需求量大、办学基础好、就业前景广阔的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采取“4年制”、面向高职毕业生采取“2年制”进行应用技术类型本科教育,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当年计划增量部分给予倾斜支持。
自治区鼓励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整体开展向应用技术类型本科教育转型试点,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招生的,教育厅将在安排招生计划增量及调整存量时给予倾斜和支持。同时,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学院将选择1至2个骨干专业,通过与高等学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形式,开展应用技术类型本科教育班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