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秋季开放教育 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单位、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2008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电校教[2008]4号)精神,现将我区2008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8个: 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广告学、英语(教育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方向、智能控制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管理、物流管理。 其中物流管理、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广告学三个本科专业,开放教育学院可以在对生源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教师和教学资源实际配置情况按申报程序上报学生处。 2.专科专业36个(其中课程开放专业28个)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合作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法学、现代文员、护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核算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 课程开放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楼宇智能化工程方向)、计算机及应用、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社会工作、信用管理、农村金融、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2008年秋季新开设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方向)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2008年秋季新增方向。 二、招生范围 除部分专业原则上小范围试点及定点招生外,其余专业(方向)面向全国进行申报,中央电大将根据各省级电大申报情况,确定招生专业范围,并在招生方案中公布。 1.小范围试点招生专业 专科(课程开放)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宁波电大招生。 专科(课程开放)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在中央电大八一学院招生。 专科(课程开放)社会工作专业在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深圳电大校本部招生。 专科(课程开放)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楼宇智能化工程方向在广州电大招生。 2.开放教育教学点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原则 1.注重稳定招生规模,加强开放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开放教育品牌的社会声誉。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中央电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对有各种违规办学和教学质量问题的教学点,严格控制其招生规模。“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的教学点,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经省级电大验收合格,报中央电大审批,方可申报招生。 3.进一步强化办学条件意识,申报招生计划时要高度重视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层次不相匹配的问题,尤其要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教师配置、教学资源配置、实验实习场地设施条件等)申报相关专业及规模。省级电大对教学点的专业办学条件要认真核查。 4.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招生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教学点应将研究当地教育需求列入招生部门的日常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教育形势和当地人才培养需求变化,结合各近年来实际招生情况作好招生申报工作,提高招生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上报招生方案,各教学点的主管校领导对申报的招生方案要把好关,省级电大将于每季招生结束后公布各省级电大实际招生计划的利用情况。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以各教学点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填报或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2008年秋季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 (2)2008年秋季省级电大及所属教学点申请新开设专业,须附专业办学条件、新增专业师资情况表及新增专业汇总表。 申报材料(1)、(2)须通过“广播电视大学开放电子公务”教学点管理系统、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填报,并将相关材料下载打印上报。 3.2008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7日。申报材料由省级电大签字盖章后寄至中央电大招生办公室。 五、招生申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新增专业,应保证专业教师队伍、软硬件条件、实践性环节教学基地等办学条件符合要求,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和课程实施方案完整。新增专业需单独进行申报,需上报的材料包括:2008年秋季新增专业申请报告,拟新增专业教师情况统计表,新增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和课程实施方案。 2.专科教学点2008年秋季申请增设本科专业,原则上教学点须开展相关专科专业试点工作两年以上,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良好,在各项教学评估中合格,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3.2008年秋季电大直属教学点、地市级分校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县级电大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 六、区电大招生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70号 邮政编码:750002 联系人:沈虎、王丽娟 联系电话:0951-5044924 8677296 电子邮箱:wanglr@nxtvu.edu.cn 附件: 1.宁夏电大2008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本科) 2.宁夏电大2008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专科) 3.2008年春季新开设专业教师情况表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