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丰富资助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展现资助育人成效,推动我校“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建设,实现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能,坚持“扶困
04/19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反电诈宣传教育,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学生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围绕学生开展多维度、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揭露诈骗手段,普及防范常识,全面提升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
04/26
各院系: 劳动节假期即将到来,为确保广大学生安全、欢乐地度过假期,根据学校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劳动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安排如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和教育,切实做好劳动节假期前后安全管理工作。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 (星期日运动会)上班、5月11日(星期六补单周周三课程)上班上课。 二、全面开展节前教育 各院系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
05/06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学生工作部复核,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我校共有252名学生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其中,2021级军士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138人,普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41人,普通生应征入伍贷款代偿3人,49名学生符合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04/26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24〕53号)的要求,我校拟对2023年度2018-2020届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05/20
根据《关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拟资助的临时困难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马荣成 柴誉坤 麦尔哈巴·阿卜力米提 严 钰 公示时间为5月20日-5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0951-2135059,地点:学生管理服务科办公室(1B09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服务科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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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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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4/02
各院系: 清明节、开斋节即将到来,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防止节假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节假日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与提醒 1.放假前,各院系要召开假前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重申《学生假期安全“六字诀”》,重点做好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禁止酗酒、食品卫生、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网络文明等方面
03/25
为进一步推动全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形有效、走深走实和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特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和谐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专题学习 学习内容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为基础
03/06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原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村两委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村“两委”负责人学历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函〔2021〕19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
04/03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村“两委”负责人学历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函〔2021〕190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原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村两委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减免
04/03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拟资助的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共89人,每生每学期1650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3300元/人/年(即1650元/人/学期)执行,不再采取分档资助形式。学生延长学年
04/03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拟资助的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其中,一档国家助学金787人,每生每学期2200元;二档国家助学金970人,每生每学期1650元;三档国家助学金787人,每生每学期1100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4月3日-4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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