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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上报2025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4

各院系: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指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到3700”“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全日制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主要包含以下两类学生:

(一)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如果持有退役士兵证,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如果暂无退役士兵证,请先将相关证明材料统计上报,并将情况备注清楚)。

本次仅统计退役士兵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信息,需提供退役士兵证电子版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认真摸排,不漏报、错报,并于202547日(周一)16:00前完成数据审核,请院系副书记阅后,将附件表格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服务科(行政楼1B09办公室),统计表格及相关学生的退役士兵证电子版(以院系专业班级简称+姓名命名后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nxtczzzx@163.com

注意:无本次统计对象所述学生的院系,也需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内容均填无)。

(二)如学生上学期因复学时间晚于申请截止时间(20241015日),未及时申请上一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请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备注中标注。

(三)本次统计时间结束后、本学期结束前,才到校报到或返校复学的学生,请各院系及时上报,相关资助资金延迟到下一学期补发。

(四)本次统计时间结束后、本学期结束前,已统计上报的学生因保留学籍、退学、转学等原因不在校的,请各院系及时上报,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已拨付资金去向。

三、联系方式

不明事宜,请联系学生管理服务科:0951-2135059(行政楼1B09办公室)。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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