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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原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4

各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标准

每生每年4200元,即每生每学期2100元。

二、减免对象

资助对象包括所有在籍学生,但不包括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各年级军士生,一共分为两类:

1.宁夏籍原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各院系);

2.农林专业学生(生命科技学院);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含已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不能纳入学费减免范围。

三、工作程序

春季学期减免学费以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及2025年春季学期调整结果进行评定,2024年秋季学期确定减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已认定的减免学费学生,如存在退学休学由农林专业转出到非农林专业等不能再获得减免学费资格的情况,不再享受减免学费资助。

2025年春季增补认定的学生增补的已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由非农林专业转入到农林专业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减免学费,请于202547日(周一)前经院系审核后报送增补名单及佐证材料。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47日(周一)下午16:00,申请学生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学院完成审核,逾期视同放弃减免学费申请资格

3.材料报送

如有增补认定的学生申请减免学费,请各院系于4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春季增补),见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转专业公示文件等);

2)电子材料:《2025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春季学期增补)》,见附件2,发送至nxtczzzx@163.com,文件名“学院名称+学费减免汇总表”。


附件: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春季增补)

2.2025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春季学期增补)》



学生工作部

20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