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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职院党发〔2022〕47号)文件精神,在资产管理处的监督指导下,学生工作部作为项目实施方组织验收小组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验收结论认定的情况或问题,可向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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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中华职教社《关于开展第四届“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请各院系积极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并跟进工作进度。根据中华职教社《通知》要求,学生要在新浪微博、抖音平台上传个人事迹视频作品,各院系务必认真阅读中华职教社《通知》中关于作品要求及活动参与说明,做好学生视频作品的把关审核,具体指导学生于12月30日前完成活动报名、个人事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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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各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关于做好2023年“燕宝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基金会决定从10月启动区内高职院校2023年“燕宝奖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级低收入家庭的宁夏籍学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易返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孤儿可直接纳入资助范围;生态
10/07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1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评审程序,认真进行评审,各院系评审后要在本院系公示3
10/08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51号)要求,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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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职院党发〔2022〕47号)文件精神,在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处、保卫处以及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计划财务处、团委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监督指导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静“职”远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标段一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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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村“两委”负责人学历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函〔2021〕190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原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村两委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
10/25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学生工作部复核,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我校共有84名学生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其中,应征入伍学费补偿56人,应征入伍贷款代偿2人,18名学生符合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条件,8名学生符合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条件,合计资助总金额
10/25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拟资助的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共65人,每生每学期1650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3300元/人/年(即1650元/人/学期)执行,不再采取分档资助形式。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
10/25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拟资助的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其中,一档国家助学金787人,每生每学期2200元;二档国家助学金970人,每生每学期1650元;三档国家助学金787人,每生每学期1100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月25日-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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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请组织我校2022级、2023级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专题学习,学生通过扫码“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参与,需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2023年10月22日截止,此项活动将作为教育厅2023宪法卫士学习优秀组织奖评定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杜敏 联系方式:0951-21350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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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从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实际情况出发,严格要求与科学训练相结合,培养学生优良的心理素质和思想品德,强身健体。为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培养新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增强新生的组织纪律性和班级凝聚力,使新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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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教学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做好节前学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院系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班要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发布《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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